诚如我在今年元旦世界和平日的文告中所说的:「特别是社会传播媒体,由于它们具有教化潜能,因此在促进对家庭的尊重,表明家庭的期待与权利,及呈现家庭生活的美好上,它们负有特殊的责任。」
所有人共同承担的责任普世性的传教事业需要所有人始终如一地共同参与。福音并非只是领受了福音的人才享有的益处,而是应该与人分享的礼物、应该传播的喜讯。
而这种分裂后的阴影,竟在教会内延续20余年(也是今日少数人纠缠教宗方济各当年的责任的原因)。到1983年,阿方辛(RaulAlfonsin)民选政府上台才恢复宪制,大力推进民主化进程。
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培训活动中,在与我们相处的每一个人身上,感受到了他们在做人做事上的喜乐与热心,真诚与细心,责任与爱心。
当我患病在床所有的亲人为我难过时,心中会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你要坚强,如果上天要你去,你当微笑着走向他,如果上天要你留下来,你更要坚强,因为他知道你还有责任和义务!
爱是一种责任,它需要有两颗心来共同承担。爱不是乞求与索取,而更多的还应该是不求回报的给予。这正如大教育家陶行之所讲的那样:“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在婚配仪式中,他们宣告相爱的意愿,并许下同生共死,负起家庭的责任。此时,整个教会团体,特别是参礼者是他们的见证人。
就是说每一代的人都应该自力更生,因此有了财富的人主要的责任应该是面向社会。这个观念不是一时就完全能够转变过来的,但是我觉得这个观念可以跟我们古代的道德,“为富而仁”结合起来。
母亲那种深邃的、无需任何前提的爱,那种时时环绕、无所不在、牵肠挂肚的惦念,那不畏困苦、不需回报、心甘情愿的奉献,还有那对生命的珍爱、对儿女的责任,全部的原因只有一个———她是母亲。
行为早已大大超过其应有的身份了,甚至还时不时地在教会内搞点小风波,以显示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及自我价值,引起众人关注,以满足自我虚荣心为己任,也就全然不顾他人的内心感受了,至于圣经上的教导与己没多大关系,什么实践信仰、什么福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