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这种社会转型,宗教团体怎样从自己的理念出发,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该有很多的空间可以做文章。同时不同的宗教组织,要强化它的社会主体性。
也有许多学者从社会学等方面分析中国社会转型出现的问题,由此来寻找异端邪教在中国大量出现的原因。
我之所以谈到这一点,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后,为基督宗教提供了一个对中国重新认识、理解或吸纳的机会,但是基督宗教如果不主动地去适应这样一个社会转型的变化的话,可能就会失去这种机会。
因为中国人口庞大、社会转型、欲望膨胀和道德腐败,所以说已成为不折不扣的压力之国,更亟需寻觅合适的药方,予以舒缓疗伤和健康发展。
人际关系在社会转型期间,总会有一个调节的过程。所以这里面需要有一个社会基层的自治,社会的问题交给社会自己治理。公民之间要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要形成公民社会的规则。
[余子侠,近代中国基督教神学教育的历史考察,章开沅主编,《社会转型与教会大学》,179-205,这里204-205页。
近十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转型的阵痛加剧,这一数据的增长也更加迅猛。
这是中国从依靠政治方式、行政手段处理问题转为依法治国之后,社会转型中必然会产生的旧体制与新问题的矛盾。因此,要解决佛道教与伊斯兰教的教产归属问题,必须先要解决宗教团体的法人资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