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进展,就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在制定、实施宗教方面的两个单项法规和若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
,我们都增进了相互的理解,这个社会理解非常重要,我觉得我们一生我们做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增进理解,我们对生命,对我们的事业各方面的理解,我们理解了我们所处的环境,我们理解了国家,理解了儿童,理解了政策和法规
第十四条教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劝诫、暂停教会职务、撤销教会职务、停止行圣事职(权)、革除圣职、开除等惩处:(一)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二)违反《中国天主教教区管理制度》等有关教会规章制度的
事实上,这表示这些组织不愿承认圣座这些年来在教会内所做的努力、对自身过错的承认、在法规上的革新,以及在教育和预防措施上取得的进步。没有或很少有其他组织做出这么多。
答:圣座圣职部自从胡默斯枢机担任部长的时代,便遵循一套行事惯例;10多年前,胡默斯枢机首先恳请时任教宗本笃十六世关切40岁以下生儿育女的司铎,提议授予他们豁免,不必按照当时的法规等到年满40岁。
辛亥革命后,清朝法规一度仍在起作用,这时震旦加强了法国式法学教学,以便使学生熟悉西方法律文化。1928~1931年,当中国政府开始重视并采用、吸取西方法律时,震旦则首创了四年制法学教程。
在这些法规中,我们看到有些训示今天依然适用,引人深思。例如,圣经法律规定将什一之物分给管理圣殿事务而不拥有田产的肋未人,以及穷人、孤儿和寡妇(参阅:申十四22-29)。
这是一项普世性的法规,需在整个天主教会内实行。
思想品德良好,愿意从事宗教院校教育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宗教院校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三)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能力;(四)熟悉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国家有关法规不完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在这方面,不仅仅是教会公益组织,其他多数社会公益组织都很难享受到已经有的不折不扣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