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关礼仪宪章的训令,1967年5月4日Tresabhincannos:礼仪宪章第22节第一、三号规定:管理圣教礼仪,只属于教会权力之下……,因此,任何其它人士,即便是司铎
然而,利玛窦在1601年抵达北京之前,已对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有了一个深刻洞察:他逐渐理解士绅官员阶层在儒家政权中的重要作用,也开始认识到皇帝的绝对权力是理论上的,实际上是受限制的,懦弱的皇帝甚至会听命于大臣或宦官
一位傲气凌人的宗教领导人,死后进入灵界,他认为阴府应由他指挥一切,调动一切,支配一切,并颠狂地认为自己拥有赦过宥罪的权力,权令智昏的他认为自己雄踞权力巅峰,具有造物主的一切神性,丧心病狂地认为自己就是“
就是新约“生命之言”即“使徒书信”、“四福音”拿到今天都成了历史书籍,成了老黄历……,还不都是过时吗?还不都是无价值吗?](《显现》:8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