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的立场是:人在他开始受孕存在的那一刹那间,就享有必须受到承认的权利,最基本是不可受到侵犯的生命权利。新训令指出:至于使用遗传工程进行优生选择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这是人企图取代天主,创造新的人类。
反之,如果他们能够承认自己有问题,愿意面对,愿意解决,可以说,几乎没有解决不了的家庭问题。还有,解决任何一个心理问题,或是家庭问题,只靠看书、上课、听节目是远远不够的。
唯有当一个人承认另一个人是弟兄姊妹时,「我们才向耶稣敞开心门」。苦路第六处是一名妇女为耶稣抹面。孩童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艰难或痛苦的时刻,也需要别人的安慰。
我们不再只能完全汲汲于个人或国家的利益,而是必须谋取空间,要为大众利益着想,向普世人类的兄弟情谊开放心灵,即承认“我们”属于一个更大的团体。
……因此,教会劝告其子女们,应以明智与爱德,同其他宗教的信徒交谈与合作,……同时承认、维护并倡导那些宗教徒所拥有的精神与道德,以及社会文化的价值。」
再者,神恩是与教会的训导权相一致并接受它的指示:圣保禄在授予格林多教会怎样运用神恩的严格规律后,又说:“若有人自以为是先知,或受神感的人,就该承认我给你们所写的,是主的诫命”(格前14:37)。
「只有经过爱德转化的目光,才能看到他人的尊严,因而能够承认和重视穷人拥有的极大尊严,并尊重他们特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从而让他们真正地与社会融合。」
圣保禄帮助我们进入这实况,他宣告说:「因为心里相信,可使人成义;口里承认,可使人获得救恩。」
因为路加福音始终是把稀奇古怪的人作为特别蒙受天主垂顾的人,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些承认耶稣的牧人们是格外蒙受天主垂顾的局外人。这种观点贯穿整部福音。
不过,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学界对基督宗教的研究已取得可喜成就,已出版的系列基督教神学经典译著,给我们打开通往另个世界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