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需要的东西,是无法用法律保证使他得到的。为了能活出最充实的生命,人需要某些更切身、只能是以礼物赋予的东西:我们可以说,人是靠那只有天主才能给予的爱而活,因为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和模样创造了人。
3.关系对人的影响 人类彼此接触可带来更好或更坏的结果。关系中没有中立的过程。我们在关系中可以树人,也可以毁灭人。在关系中,我们的善恶都会跟别人交流。心理或精神上不成熟的人也会对别人造成伤害。
天主所创造的这些三步曲式的规律,其实就是让人弃绝下等的,经过中等的,达到上等的。让人经由不断的进步,最后达到圆满。
它告诉我们的就是人不相信天主。人怀疑天主把他生命中的某些东西拿掉,天主是人的竞争对手,他要限制人的自由。只有当我们完全摆脱天主时,我们才是完整的人,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完全实现我们的自由。
对这种人来说,教会不是自己的家,而是租来的房子。有些人「租赁教会,不把教会看作自己的家」。教宗列举三种基督徒:第一种人希望教会中人人都一样。教宗称之为「一律化者」: 「他们渴望整齐划一、一板一眼。
人的“存在”是来自天主,因而人的“存在”是好的(善的),是天主在推动着一切,这是人所以为人的高贵处。拉丁译文的圣咏第33首15节说:“他既创造了众人的心灵,当然知晓人的一切言行。”
教宗指出,当人权被侵犯时,人的尊严便受到伤害。如果正义摇晃不稳定,和平便有危险。只有在正义建立于其上的伦理道德是以人和人的不可侵犯的尊严为中心时,这正义才真正具有人性。
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律中都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有的叫《好撒玛利亚人法》,有的称《无偿施救者保护法》。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
教宗说,天主是人真正发展的保证,因为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创造了人,并赐给人一个对日益进步的有建设性渴望。关于人的发展,意大利经济学者莫洛说:如果从机械性和自动的演进来想象人的发展,便是把人看成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