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明白,正义对于在社会中和平共处至关重要:世界中若不存在尊重权利的法律,它将成为一个没法活的世界,就好比弱肉强食的丛林一般。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
这一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意念是我们身体活动的起动者,它虽不为人五官所觉察,但等效于电刺激的反应明明白白地指出它的存在,这也正好说明我自己“自我”存在的一种活动表现。
[2]通过生活,因为“我们的整个存在”,嘉禄弟兄写道,“必须大声宣扬福音”。[3]但通常我们的存在常常宣扬世俗,唤起许多愚蠢的事情,奇怪的事情,他说:“不,我们所有的存在必须宣扬福音”。
圣经述说人与天主之间原始的关系,在万物受造之前就已存在。在写给厄弗所基督信徒的书信里,圣保禄向天父表达感谢与赞美的称颂──祂以无限的仁慈,在世世代代中完成祂的普世救恩计画,那是爱的计画。
因此,「善似乎随时随地都可能存在。」
对教宗诏书的抗议帕内拉也提出,关于克拉索及其公司被控告在非梵蒂冈领土的境外地区犯下洗钱和自我洗钱的罪行,这或许存在法律瑕疵。
这种“特权意识”,在今天的有些比较极端或者自称为“更纯正的”基督徒身上依然存在;他们自誉为“最忠贞和最纯洁的”,却谴责其他人的更朴实的信仰生活。
很少进教堂的教友、冷淡的教友,通过这次避静认识到自己以前有很多的罪,深深懂得信仰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灵内。很多教友也表示,要善度四旬期,用灵性的生命去同身体的欲望较量,改掉陈年陋习。
(罗7:19)同样,在我内也有这种既让我讨厌,而我又去追求的张力存在。在我平心静气的时候,我的理智很清楚,志向也很坚定,但在仇敌袭击时,我就非常的脆弱,一如鸿毛,轻风就能吹动飘移。
每个宗教传统都该由内而发地考虑到其它宗教的存在。」第二个态度是要「为公共利益尽心尽力」。教宗说:「每当人坚守自己的宗教传统,他就会更诚恳、更慷慨、更无私地为全社会服务,宗教自由得以真正落实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