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的选择会污染身体;身体的犯罪会拉下灵魂。所以,我们每天的吃饭、穿衣、行居、对人和事物的态度,以及我们的价值选择和信仰跟随都是在选择自己将来“升天堂”,或者“下地狱”。
神与神之间也会打架,甚至犯罪(如,西游记所描写的)!这种观点当然不是基督徒从主耶稣的启示中所认识的神,以及天主和人的关系。
按照法律和公义,每个人犯罪都必须受罚,包括死亡。
(咏37:30)厄弗所书第4章26节命令我们:纵然动怒,但是不可犯罪;不可让太阳在你们含怒时西落。生气离犯罪很近;含怒到日落有害身心灵。许多病都是由气来的,夫妻有不愉快应尽快和好。
三位一体的信理本身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天主圣三节不是庆祝一条教义,而是庆祝天主的爱,就是三位一体的天主如何主动且无条件地爱了我们:世界堕落,人类犯罪,天主原本可以来审判世界,摧毁邪恶,惩罚罪人;然而,即使这个世界充满了罪恶
转眼已是次年春天,诸侯军队自沂水上游凯旋,在督扬(今山东德州齐河、禹城一带)举行盟誓,盟辞的关键语词是"大毋侵小"。以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为己任的荀偃,终于如愿以偿。
所以佛徒为保全其国家民族之自由独立,抵抗强寇侵掠,解除外力拘压,自属合理之正当行为(注:太虚:《佛教的护国与护世》,《海潮音》第20卷第1号。),这也符合做人的道理。
如果这个灵魂因为犯罪而死去,谁让他复活,谁再度赐给他平安?还是神父。除天主之外,神父便是一切!…只有到了天堂,他才会充分明白他的神父身份究竟代表什么。
物质是天主赏给我们的,在事业上能够享用的,不是我们所有,那些不归于我们,往往有时候很多人都被物欲所累,都因着物欲犯罪。
也是为什么我反复重申基督徒内的强迫他人改教都是犯罪的。教会永远也不会因为强迫他人改教而成长的,而是因为吸引,正如本笃十六世所写的。为此,基督徒之间的强迫改教,本质上是严重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