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学者担心,过度使用网上工具,有可能会出现隐私权问题。 玛利亚方济各传教修会何家怡修女,去年四月开始使用网志(blog)分享个人信仰与生活。
这个代表一千二百多间天主教大学及专上院校的组织在声明中表示,该法例一些条文违反了宪法所保障的表达及言论自由,并且「侵犯我们隐私权」。
这其中包括:隐私权受保障、多元性受尊重、对未来人类的社会责任意识、人的健康、医疗协助、保护环境、研究成果的分享。
几经周折,1973年1月22日,美国联邦高院最后以7比2的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但是在网络传播中,个人隐私权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比如,通过网络可以跟踪、记录和存储每个上网者在网络上的各种活动;借助上网记录,可以了解一个人的上网习惯和兴趣爱好。
个人隐私权容易在网络暴露,造成诈骗、散布谣言等犯罪问题频频发生。 香港的学生代表则表示,网络具有匿名性,容易发生没有道德约束的现象。网络的虚拟世界还可以满足真实世界里未能达成的欲望。
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中,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应该“保护隐私权”。生病,也被认为是一个人的“隐私权”。所以,在我们的文化环境中,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隐藏”自己和他人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