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有几个孕妇便是因着天主的奇迹而孕育生命的。亚巴郎的妻子撒辣便是一例。创世纪告诉我们,亚巴郎和撒辣都已年老,年纪很大,而且撒辣的月经早已停止(创18:11),在常人看来这是不可能怀孕的事。
近年时有堂区在弥撒上祝福孕妇,向教徒家庭表达堂区的关怀。有堂区神父和婚姻牧民工作者指出,家庭牧民应关顾未出生的胎儿,这亦见证信仰对生命的重视。
该条款严格规定,唯有在妊娠造成孕妇的生命危险时才能堕胎。公投结果显示,66%的选民支持废除这条法律。
教宗方济各4月17日在清晨弥撒中特别挂念著孕妇。他说:「我今天希望大家一起为孕妇祈祷。她们即将为人母亲,此刻焦虑不安、忧心忡忡,疑惑著:『我的孩子将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麦克布赖德修女(MagaretMaryMcBride)去年底容许一名怀孕11周、患有肺动脉性高血压的孕妇堕胎。
目前波兰合法堕胎的条件仅限於因强暴而怀孕、胎儿严重畸形,以及怀孕和生产过程危及孕妇的生命。波兰支持生命的运动已将严格禁止堕胎的法律提案上呈至国会,并获得新政府的支持。
长世纪以来,很多孕妇与〈产妇之母〉充满温柔的目光、面容和举止相遇。圣伯多禄工程处修复部门主任和展览负责人桑德尔(PietroZander)向本新闻网解释道,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这个习俗依然存在。
她说,义工也探访医院及诊所,劝止孕妇堕胎。每年有五、六十名孕妇在教会开办的院舍获得免费食宿,让她们继续怀孕。
对怀孕超过此一期限的妇女,如果医生考虑到她的身心健康和福祉,“合理地认为堕胎在这种情况下是适当的”,则孕妇将可获得终止妊娠的许可。
首篇是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所出,由蔡真妮所著的《水深火热在美国》中的题为一个美国孕妇对唐氏儿的选择的文章:女友的美国同事做孕期的血液检查时,医生怀疑孩子有可能是唐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