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我们要当心不可将我们的贡献变成需要维护的自尊或要强行推进的议程,而是将它们作为需要分享的恩典,甚至随时准备牺牲局部的利益,如果这能有助于按照天主的计划一起让一些新事物诞生的话。”
即使本身崇高,对科学、对其他人或对社会都有可见的利益,也不得以活胚胎进行试验──无论该胚胎是否有继续生存的能力,是在母体内或体外。
4)而且要替不能说话的人发言,要捍卫孤苦无依者的利益,开口要为他们辩护,为他们伸张正义,维护困顿穷人的利益,(箴31:8~9)让阳光照进这充满暗道机关的分配领域,这才是知识界的永志不忘的要务。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世界观上的分歧是次要的,他们在经济、政治利益上的一致性才是更重要的。我们与他们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死亡的奥秘》台湾1977年:64页Lepp课5、一些有争议的自杀行为(间接自杀)争议问题一些作者认为,在一些具体情况中,如果为了公益和更高的利益,一个人能被实行一些甚至有义务做出牺牲行为。
因为双方都清楚,当今世界,是个利益共同体,在发展的同时,也要共同面对资源与环境问题,这些都彼此休戚相关。我的老师,复旦大学的倪世雄教授是美国问题专家,他曾给我很多相关的知识。
再则有理有据,有礼有节,表达自己的诉求,声明自我需求、自我利益维护、规章制度等,以静制动,让对方的怒气唱独角戏,其嚣张的气焰只会越来越弱最终熄灭。
然而,圣人,在不同的时代和环境下的人群中,由于个人和团体利益的影响,可能被认识为是“好人”,也可能被认为是“坏人”。
“个人对个人”的关系一般停留在两个人,或者两个家族之间的利益交换,不会向外延伸,是一种“封闭式地生活模式”。
最高法院认为这两项原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并没有为政府干预宗教实践打开了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