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个爱国传统的事实不仅仅是我们今天来讲,它的确在《圣经》当中,在上古时代,在梅塞带领以色列民逃亡埃及的时候就以展现出来,这是一种爱民族、爱国家的具体体现,是一种爱国的行为。
教宗然後引用梅瑟的事迹说,上主从荆棘丛的火焰中向梅瑟启示祂的名字:我是‘我是’(出三14)。这个表述具有临在和恩惠的意义。同样地,基督在召叫祂的门徒时也邀请他们与祂同在。
来自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的堂区司铎也梅昂神父(YameenPowelraj),以及一些泰米尔的神父一同庆祝弥撒。三天之后,耶稣再次复活。格南纳拉加萨姆主教在讲道中说道。
如果耶稣说不能处死这妇人,那他们就可以说耶稣触犯梅瑟法律,不是天主的人,是假先知,假先知也是要被处死的。
第九世纪英王Alfred执政时,根据梅瑟律法和基督的山中圣训,制定法律保障人的自由权。到十三世纪,英国制定大宪章(MagnaCarta)保障人权。
换言之,我们需要的是比天主偕同梅瑟所完成的「出谷纪」更深刻的体验,也就是心灵的解放,这单靠法律是无法实践的。」教宗强调,宣讲福音响应了人对正义的渴求。
教宗解释说:“天主圣言降生为人的奥迹早在旧约时代就开始准备,这尤其显示在天主的智慧与梅瑟法律结合的地方。
看,有两个人,即梅瑟和厄里亚同祂谈话。他们出显在光耀中,谈论耶稣的去世。即祂在耶路撒冷必要完成的事。”
不过,这并不表示在保禄看来梅瑟法律不再有价值。相反地,保禄认为这法律仍是“不可撤回的天主的恩典”,是“圣的”(罗七12)。
教宗又说:“有个细节是路加所记载的,值得我们强调,那就是耶稣和梅瑟及厄里亚谈话的主题,他们两人出现在显圣容的耶稣身边,正在讨论耶稣的去世,也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必要完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