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教会中,有些教友就自觉的将自己每月工资收入的钱,从中拿出来3~5%献给教会或捐献给慈善活动。
就如同耶路撒冷城中的穷寡妇,仅仅献了两文钱的仪,可是主耶稣称赞了他。我们为什么不效仿这位连上主都称赞的寡妇呢?或许在物质方面我们是贫乏的,可是我们有的是爱心,不是吗?
去年在建造教堂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教会还拿出了2000多元钱办年夜饭,与新慈溪教友共度春节。
纳税人的钱是不是可以用来宣传某种宗教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既然不可以,在其他的方面政教分离,不能让任何宗教用国库里的钱来维持它自己存在,那么在教育中也应该是如此。
还有一次,妈妈给我五十元钱,让我为自己的圣召献台弥撒。晚饭后陪主教散步时,我便把钱递给主教并说明了意向,主教说:五十块钱,你留着用吧,我明天给你做弥撒。孩子都奉献给教会了,不能让家里人再费心了。
我们这几年进城打工攒下些钱,想买一辆大车,以求有更大的发展。怕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再者为省些钱,所以就匆匆来到十堰,想从生产厂家直接购买。
在得知陈修女要参加马拉松为眼科诊所购买眼科仪器而筹款时,老人动情地说:我不光会为你们祈祷,也要帮你们点儿钱!拿着老人捐献的沉甸甸的800元钱,看着老人坚定的眼神,陈修女心中十分感动。
看看小若望家里这种窘况,真的让我这个当神父的羞愧……说着,神父从衣兜里掏出了全部的二百多元钱,会长和几位教友眼里闪着泪花,纷纷把兜里的钱掏了出来,其中一位经商的教友,因为过圣诞节换了新衣服
发现本来是倾心相诉的主内弟兄们姐妹,却为了钱彼此反目,合作也以失败告终,彼此的关系也疏远了。对此他挺想不通,觉得当初的想法是高尚的,赚钱的目的不是为个人是为教会呀,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只有那种烧香画符、装神弄鬼、聚众敛财,欺骗愚昧落后群众的道门,才会以“发财”为幌子,榨取顶礼膜拜者的钱。难道你能说这是宗教?任何宗教都是与人为善的,天主教更是如此,而且是入世的、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