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年在大同城内都司街购买房院修建天主教堂。该堂于1900年被烧毁,1906年凤朝瑞主教利用赔款重建,由太原派来意大利籍神父一人管理大同教会。
他们说:“就是有关纳匝肋人耶稣的事,我们原指望他就是那拯救以色列人的君王,可是我们的司祭长竟判了他死罪,钉他在十字架上……”耶稣回答他们:“唉!
领取了神印,一方面成为天主产业的分享者,另一方面又成为信徒等级中的一员,具有能力去完成基督所托付的使命,成为基督的服务员———子民、勇兵、司祭。所以,领过神印的人对自己的思言行为不可不去加以三思啊!
《礼仪》宪章中说:一切礼仪行为,因为是基督司祭,及祂的身体——教会的工程,就是最卓越的神圣行为,教会的任何其它行为,都不能以同等名义,和礼仪的效用相比(7号)。
这是司祭厄里建议给小撒慕尔的祈祷。若他再听到上主的呼唤,应答道:‘请上主发言,祢的仆人在此静听’。
一名瘸子痊癒後,若望和伯多禄被带到公议会,司祭们禁止他们提及耶稣这个名字和祂的复活,但他们却勇气十足地坦白答道:『我们不得不说我们所见所闻的事』(宗四20)。这就是宣讲。
让我们为新枢机们祈祷,好使他们能与基督,仁慈和忠信的大司祭紧密结合(参閲:希二17)。
在耶稣的时代,许多人不承认祂,例如:法学士、司祭长、经师、撒杜塞人、某些法利塞人。不仅如此,他们还迫害耶稣,把祂杀死。我们应该自问:我愿意认识耶稣吗?
再不然,我转面不顾那被强盗打伤,半死不活被抛弃在路上的可怜人,就如肋未人和司祭的所作所为?我是如何回应上主的呢?」教宗最後总结道,上主每天都在召叫我们,鼓励我们回应「我在这里」,但我们可以跟祂讨论。
为此,教宗鼓励众人效法福音比喻中慈善的撒玛黎雅人,而非那两个不顾垂死伤患的司祭和肋未人(参阅:路十30-37)。「上主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有提供救援的义务,但他们两人却绕开伤患,没有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