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了主耶稣的心情后,我们基督徒的眼中就不会有“高贵人”与“低贱人”的区分,不会有“善人”与“罪人”的歧视,不会有“信仰者”和“不信者”的另眼相看。
教宗方济各在《福音的喜乐》宗座通谕中提醒我们:「穷人经历到最严重的歧视是缺乏灵性上的关怀。
成长中,谁没有被歧视、没漠视、被冤枉、被殴打辱骂的经历呢,那些过去的人不会去反思自己的行为,更不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抱歉,我们只有将愤怒转化成前进的力量,寻找更广阔的天空,不断充实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经济上知识上思维上更加强大
对于“设立分句”的含义,最高法院作了明确解释: 第一修正案设立宗教条款的意思至少是这样的:不论州政府还是联邦政府,都不得将一个教会确立为州教或国教;不得通过援助一种宗教、或所有宗教、或偏护某一宗教而歧视另一宗教的法律
社会等级分明,奴隶和外邦人被边缘化,犹太人也常遭歧视。基督徒在这样的张力中成长,形成了一个新的共同体——一个不再以血缘、国籍为界,而以基督为中心的家庭。
我们努力的方向是让这世界不再有违反人性尊严、歧视、虐待之事,因为这些往往是造成赤贫的原因。如果权势、奢华、金钱变成了偶像,它们比财富的公平分配就更优先了。
总的看来,基督教在文化上还处于被歧视的地位,还没有成为中华主流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耶稣传福音的对象是多元化的,没有歧视。从种族的角度看,耶稣传教的对象不仅有本族的犹太人,更有外邦人。对于犹太人,包括法利塞人(尼苛德摩)、撒杜塞人(询问复活之事)等不同的阶层和党派。
在为数不少的情况下,暴力呈现在个人之间和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贫困压制着数以百万计的居民;歧视、有时甚至是种族、文化和宗教因素的迫害,迫使许多人逃离他们的家园,到异地寻求避难所和保护;当科技进步不再以人的尊严和利益为最终目标
由此宗教或信仰被看等同于“落后”甚至是“野蛮”在日常生活中,宗教或信仰也普遍地遭受到歧视,成为一个“敏感”和避之不及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