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反自然规律,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这样惨痛的教训,在人类历史上不胜枚举。自然规律并非大自然本身制定,乃由大自然的创造者制定。天主就是要人按他制定的自然规律去治理大地。
在犹太人看来,那些侵略其国家的罗马人,那些压迫和反对他们的人就是仇人,就是应该受诅咒、受惩罚的人;因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律’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正当的事。”
(创:4:9)天主是至公至义的天主,犯罪了岂有不罚之理,天主在惩罚亚当厄娃时按其罪过的原因和轻重进行了惩罚,先是魔鬼,后是厄娃,最后是亚当(弟前2:13-15)同时天主又是仁慈的天主,在惩罚的同时又预许了人类最终要得胜魔鬼的预言
这是本段福音的钥匙——天主是慈爱的父亲,祂不是来惩罚的主人,而是来拥抱祂儿女的父。然而,这份恩宠并不表示我们可以松懈。
天主要惩罚祂的子民,因为他们做了一个偶像,铸造了一头金牛犊。梅瑟尽其所能祈求天主重新考虑。教宗解释说:这样的祈祷是一场真正与天主的搏斗。一个民族领袖为了挽救他的百姓天主子民的一场搏斗。
圣盎博罗削在谈到加音时说:天主不愿以杀人的方式惩罚杀人凶手,因为天主喜欢罪人的悔改胜过他的丧亡。教宗补充道,杀人凶手仍享有他的尊严,天主就是其尊严的保证人。
《悲惨世界》中写到那位穷主教在讲道中举了个实例:本堂口有一位老年热心教友,在无端受到另一位教友的谩骂和凌辱时,不仅痛哭流涕地请求天主宽恕那人的罪过,更因他的犯罪得罪了万有的天主,他还要因此而受到天主的惩罚
毫无疑问,这些罪犯对于受害者无仇无恨,他们仅仅是为了逃避对自己的惩罚而不惜虐杀他人的生命,而这种惩罚本来只不过使他们受到短暂的牢狱之灾或一些财产损失而已,与一条生命价值不可同日而语。
(伯前5:8-9)下面分享基督徒当远离的七个词:1.仇恨:是用扭曲的心灵伤害自己;2.自卑:是用别人的优点惩罚自己;3.忧虑:是用未知的境遇吓唬自己;4.发怒:是用他人的过错损害自己;5.烦恼:是用无用的当心折磨自己
不需要经过死亡,因为死亡是对罪过的一种惩罚;圣母不是神,她是救世主基督的母亲。所以圣母经过现世的旅途后功德圆满,天主把永远的喜乐和救恩——天堂上的福乐,给了圣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