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21:24)。这一训导很容易理解并从理智上接受它,但如何实行则需要保持经常的警觉。
三段经文概要地说出人类进入新约时代的过程,从此“爱”取代了律法!人类不再战战兢兢地在律法的苛责下生存,而是心悦诚服地用爱———上爱天主,下爱世人———来度我们的现世岁月。
人的一生,不知道要遇到多少艰辛和坎坷,还有各种厄运不幸,就因为有那火焰般的烧在内心的希望,不甘心让暂时的挫折束缚了前行的脚步,从而焕发出生机与活力,锲而不舍地寻觅和追求。
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害怕。不论发生了什么,我知道你总会跟我在一起。”
还有一次,临出门前我随口说了句:今天我希望在路上捡到二百元。正在做饭的母亲随口反问了一句:那你希望谁今天丢钱呢?我一时语塞。我当然不希望谁丢钱,可是她这种无原则的善良我也不希望有。
(迦6:3)原本我一直是在默默与天主之间建立内在的关系,不打算说出操练的细节,只是有些朋友走在信仰的道路上,常常会有缺乏动力和信心的时候,会问到我,灵修路上是否有捷径?
出於爱,人做了天主的举动;出於爱,天主做了人的举动,并且以血肉之心来做。在福音中我们看到穷人一词出现的频率高於罪人。
教宗表示,这种抗拒「出於善意」,就像扫禄抗拒天主的恩宠时,「坚信自己是在替天行道」;耶稣一命令扫禄停止,扫禄遂大彻大悟。教宗表明,「公开的抗拒是健康的」,因为这种抗拒「向悔改的恩宠开放」。
我们今天要识别出自己的这些小坟墓,邀请耶稣来到那里。奇怪的是,我们却经常宁愿待在心中阴暗的墓穴里。
’这是一个不能被压抑的问题,即使有人听到後会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感到困惑,陷入自我惭愧,因为他出卖了他的兄弟,也许只是为了几包毒品,或者一个错误的国家利益的概念,抑或出於虚假的良知,认为只要目的正当就可不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