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在礼仪宪章中强调基督完成的救赎工程藉着圣神的行动所庆祝的神圣奥迹,继续在教会中起作用。
我们的梵二文献中《教会宪章》特别在第八章52-69节,论基督及教会奥迹中的天主之母荣福童贞玛利亚!
我们虽遭受了几十年的教难,却保持了信德的传统和完整,这传统是梵二特别强调的:除非教会的真正确实利益有所需求,并确保新的形式是由现存的形式中,有系统的发展而来,即不可改革(礼仪宪章23),仅《教会宪章》和
,30(注四九)梵二<教会宪章>53(注五○)梵二<教会宪章>46(注五一)参阅Propositio55(注五二)梵二<教会宪章>44(注五三)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文告《我要给你们牧者》7;1984,3,25
梵二强调感恩圣祭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泉源与高峰”(《教会宪章》11),“是全部福传工作的泉源与顶峰”(《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5)。
《教会宪章》第49节说:直到主在光荣中与众天神降来,摧毁死亡,让一切都屈服于他为止,在此之前,主的部分门徒正处在现世旅途中,另一部分则已经度过此世,正在净炼中,还有另一部分则已在享受光荣,瞻仰三位一体的天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庇护十二世(PiusXII)在1945年颁布《宗座出缺》(VacantisApostolicaeSedis)宪章,引入几个新意,从宗座出缺的时刻开始,所有枢机,包括国务卿、圣部各部长在内
即如大公会议在教会宪章《万民之光》里所说:「可是,圣洁无罪的基督(希七26),从未有过罪恶(参格后五21),而祇为了补赎人民的罪而来(参希二17)。
梵二文献的《教会宪章》论及地方主教的任命时说:主教们的法定任命,则可按照未经教会最高的普及权力废除的合法习惯而为之;或者按照上述权力所规定或认可的法律而为之;或者由伯多禄的继承人直接任命之;如果教宗拒绝或不给与宗座的共融
梵二文献《教会宪章》(LumenGentium),最先陈述教会的奥迹,再提到天主子民,然后才论及教会的阶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