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讲学,须根据《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有关教区对司铎、执事做出停止行圣事职(权)或革职惩处的,对修女做出开除惩处的,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天主教爱国会、教务委员会备案,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天主教爱国会、教务委员会向原备案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这种惯例源自于第十五世纪的西班牙道明会士,教宗本笃十四世于1748年予以认可,并将此特权授予西班牙、葡萄牙及拉丁美洲的所有司铎。
第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2017年8月25日公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来源:国家网信办
事实上,中世纪的西方基督教各国家对于民历年的开始也有不同的意见:此如法兰克帝国以三月一日为开始,直到第八世纪;在法国以复活节为开始,直到第十五世纪;在斯干的那维亚及德国以圣诞节为开始,直到第十六世纪时。
第五章聘用人员的申报和审批第十五条宗教院校拟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人选须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第十六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讲学应纳入年度计划报批。个别因特殊需要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须提前两个月专项报批。
(孝经·谏诤章第十五)孔子不主张盲目的从父令,乃当以公义、仁德为据,父有过儿女有责任谏诤,以免父母陷身于不公义。但要有对的态度、和悦的脸色、温柔的声音,以免遭受反感,才能达到劝谏的目的。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五条获得许可证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收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入账,纳入本场所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