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方面看,相当俗化的西班牙不但在法律上允许堕胎、离婚,不久之前甚至通过同性结婚的法律。这些法律措施对真正的家庭是一大侮辱和讽刺。
那个时候更谈不到离婚问题,因为连自由恋爱都被人认为可耻,必须经媒妁之言,方可结百年之好。还记得那时候,由于我家兄弟姊妹多,再加上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不能劳动,因此,父母非常辛苦。
天主教不允许离婚,所以这段婚姻在相互折磨下就这样过了30年,以后还得继续,直到其中一个人离去。我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家里更多时候把精力和时间用于争吵,根本顾不上操心我的事情。
……我们这一时代有它自己的特征:闪婚族(相互认识时间很短就迅速结婚或离婚)、月光族(工资收入月月用光)、丁克族(结婚不要孩子)、蚁族(多人合租小屋)、漂一族(只身到远方大城市寻找事业
因为我的父母离婚,我经历了一个破碎而又充满孤独的童年、少年。而我看过一份资料,离异家庭中子女的离婚率高达40-50%。
一对夫妻,已经到了快离婚的地步,她一直劝解他们,为这个家庭祈祷,最终这对夫妇化解矛盾,和睦相爱。在老人最后那段日子里,躺卧在病床上,孝顺的儿子儿媳,一直细心照顾,每天换洗。
使我难忘的是最近的一次,一对中年夫妻已写好了离婚协议,神父知道后,打电话让他们来见我,与夫妻俩沟通交流后,看到没有一丝和好的希望,我就劝他们留下来参加避静。
后来,又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国企女子,工作条件优越,双方已经都是大龄,彼此未经深入了解就匆匆结婚,结果因性格不和又匆匆离婚,可谓闪婚闪离。
因为彼此性格和生活习惯差异的巨大而在婚后屡有冲突,又因为老教友家庭教导不能离婚,所以在7年的婚姻中采用隐忍和退让,其间的辛酸,痛苦和绝望无助不忍回首。
张培灵对此气愤填膺,再加上丈夫的暴力行为,感觉这个婚姻维持不长久,她说:我感觉我俩绝对过不到一起,所以将近4年的时间,我一直不要孩子,准备随时离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张培灵的工作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