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两侧分别绘制的是对法律的赞颂——民法(查士丁尼接收《学说汇纂》)和教会法(格里高利九世批准《教会法典》,即中世纪教会法令集)。
2.自身建设 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属于某种政教合一的类型,政治要求与宗教要求趋于一致,因此福传在那时是一件十分次要的事情。
还有当时我们社科院的学者等进行的中世纪研究也没有完成,基本上夭折了。
乃宗教的末世力量正义 乃宗教的终极目标 圣奥斯定(St.Augustine)在《天主之城》(DeCivitateDei)书中强调了人在信、爱、望和正义上建立一个永恒不朽的幸福,即天国的实现;到中世纪圣多玛斯
但自中世纪以来,由于整个欧洲大陆的基督化已经成为事实,这个问题似乎已经被遗忘了。
中世纪时,之所以停止领受圣血,也不无实际上的理由,主要是为防治人们亵渎圣事。2、关于质缺A)关于有酵与无酵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圣体圣事的质是“artos”(panis),而不是“酵”。
在西方,由于天主教会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一直以文明的保护者自居,因此,在中世纪的漫长时代,天主教会一直垄断着社会的教育权,或者在社会的教育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此情况下,世俗王国往往无法插手,至少并未出现所谓的世俗王国控制国家教育的局面
当然,也不能因为个人有宗教信仰,就把宗教信仰强加给国家,强加给世俗政权,把世俗政权作为贯彻宗教的工具,这也是错误的,中世纪里曾经有过这个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实行政教分离,这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
中世纪时,修道院成为探讨往日文化富藏的地方,也是发展新的人文主义和基督徒文化的地方。每当福音之光照向一个新的国家和民族时,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许多献身者做了文化的倡导者,也经常探讨并保护本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