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二)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文化研究;(三)从事、接受宗教教育培训;(四)参与所在的宗教团体
自一五零零年,东方的苏丹委托住在巴黎的国王保障中东基督信徒团体的权利。所以当奥朗德支持叙利亚反对党军队攻打阿萨德政权,东方基督徒视此为对伊斯兰教民兵的认可。
(《救赎圣事训令》92#)不过这并没有剥夺教友选择以口领的权利,因此神父不可因为教友选择口领,而拒绝送圣体。
声明也谈到在相互尊重与友谊的基础上与伊斯兰宗教进行积极对话的重要性,文中写道:在共同价值观的启发下,在友爱真情的激励下,穆斯林和基督徒蒙召一同营造正义、和平、尊重每个人尊严与权利的爱的氛围,尤其在过去长久和睦共处
对此,基督徒的观念和经济体制发生了冲突:基督徒的观念认为人人享有土地财富,而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则使许多人无法享有他们应享的权利。教宗极力谴责这种经济体制。
每一个人都有领受福音的权利,基督徒有责任向所有人宣讲福音。宣讲时与其摆出把新诫律强加于人的姿态,倒不如心怀与人分享喜乐的诚意,指出美的境界,邀请人们出席甘美的盛宴。
在极端主义、野蛮暴力和愚昧无知威胁全中东的时刻,「巴勒斯坦国重申其打击极端主义的承诺,矢志促进宽容、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保护全体国民的权利」。巴勒斯坦会在这些原则上努力建造一个独立且民主的国家。
各方通力合作,维护人的尊严、工作权利、文化认同及对环境的尊重。为建设和平的道路,旅游业是一项机遇,甚至是10亿个机遇。相遇、交流及分享有助於和谐与和睦。
与意大利的法律相比,梵蒂冈的法律显示出一种独特性,所保护的不仅是传播和复制的权利,也特别保护教会训导原创作和完整性,因此,如果使用方面加以修改便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有鉴于此,作为修院的院长不能不三思而后行,因为在教会里,真正的权利意味着爱、服务和牺牲。其次,作为修院的院长,他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修院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学校,院长也不能像校长一样发号施令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