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父母要善用这个权利,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信仰权益,建设基督化家庭。为此,作为基督徒家庭,要做好以下属神圣工。一)、“家教会”要以主为大基督徒家庭应让天主做一家之主,家庭成员都是主的儿女。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
1914年日本对德宣战,迅速占有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强硬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
为了这件事情,他常常同医院领导和医生、护士“作斗争”,争取他回主教府的权益。后来他从北京协和医院转入北京医院治疗,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他的心情,换一个环境缓解一下焦躁的情绪。
提高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教法与国法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参加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第三条原则:天主光荣、教会权益、人灵需要。 我们只能做光荣天主、爱护教会、服务人灵的事,而不能做相反之事。 第四条原则:爱国家、爱民族、爱团体、大公无私、公而忘私。
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关系妇女的切身利益,关系人类的创造能力的全面发挥、社会生产力的充分解放。
因此,过去几十年来,宗教机构的社会服务,已经达到了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程度,在文化与教育发展、医疗与卫生援助、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服务、消除贫困、预防犯罪、社区发展与改造、帮助移民与难民、帮助少数族裔
为此,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教宗本笃十六世、教宗方济各都特别通过发表文件和言论来强调家庭的重要性,以维护家庭的结构、尊严、权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有关家庭的言论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94年元旦发表的和平日文告中指出
西方近代社会则可以说是“自我中心、个人本位”,而中国近代以前则不重视个人的权益,这是一个严重的缺陷。“五四”运动以来,传统的家族本位已经打破了。在社会主义时代,应该是社会本位、兼顾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