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8)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进而更具体地指出司铎们应如何在面对孤独时应采取的措施:为使司铎们能够彼此协助发展灵修及知识生活,并促进职务上的合作,心及避免因孤独可能发生的危险,应该鼓励某种程度的共同生活
DivesinMisericordia,1980年11月30日)通諭2]再者,圣若望保禄二世呼吁,要更急切地在今日世界宣告和见证慈悲:「因对人類的爱所驱使,又因爱那属于人类的一切;这一切正如许多当代人所直觉到的,正受到巨大危险威胁
啊,多危险的信德呀!圣经上能查出《使徒信经》吗?能查出伯多禄在罗马的第一任接班人教宗李诺Linus吗?竟忘记了自己所信奉的天主教的本质是什么。请参看《简编》14、17、18号。
就是说当遭遇危险之时,可以直接呼救。被呼者就会产生血涌如潮的感应,就立马赶赴救援。叮嘱的人为什么这样有信心?现在的问题是外境是如何传递到不知情的人的内在,而使之激荡起心潮翻滚呢?
教区主教也能授权给予专责司铎(pastoriproprio),为他受托管之团体,在他认为合宜的情况下,让信友兼领圣体圣血,惟信友应受到充分的教导,又没有亵渎圣事的危险,而且兼领圣体圣血,不是在人数众多,
在这特殊情况下,这么多外国人聚集在一处,被认为是十分危险的[DUNNE,op.cit.p.269.]。会议最后做出了如下决定,即维持利玛窦的适应方法。
“有这么危险吗?”“去了就知道。”飞进地狱的路与飞升天堂的路简直无法比较。
史威登堡指出:“因为这个缘故,在此世界上,通灵是极危险的事,他们给人造成的印象,仿佛是神亲自在说话和发号施令,如此强烈的错觉,使人不得不相信和服从。”
这时候我们就知道,由国家对宗教团体进行实质性的认定、判断是极其危险的。人类发展的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国家永远不可做宗教裁判所,国家永远不能做宗教裁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