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宗教团体所拥有的传教区有着合法的法律头衔,因为传教区是由宗座所委派的……然而,传信部所渴望的是为基督征服地土,即以当地司铎为基础建立一个正常的地方性教会体系”8。
当然,还有很多领域,如商业、企业等各种职场、还有音乐、美术、电影、电视、广告、戏剧、小说、诗歌、学术研究、法律、教育、体育、旅游、休闲等等,都需要基督徒创造力与想像力的运用与发挥。
为此切记:信仰不是传统的教条,不是法律的强迫,不是家族的产物,不是知识的灌输,不是面子工程,不是口是心非,也不是他人予你的束缚;信仰而是你在生命道路上的自由抉择,对神圣事物的最高追求和实践你人生的伟大梦想
任何社会都不能单凭法律规章造就平安与和谐。在中国传统中,孔子和老子讲过许多如何与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耶稣基督的福音给基督徒指出了如何在和谐与平安中生活的正确方向。
教长(不管地方教长或修会教长)在天主面前有严重责任,保证这条法律认真遵守。这对教会的组织和生命,神职人员和平信徒的主动配合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基督是我们的和平,祂使双方合而为一;祂以自己的肉身,拆毁了中间阻隔的墙壁,就是双方的仇恨,并废除了由规条命令所组成的法律,为把双方在自己身上造成一个新人,而成就和平。」
当耶稣做出具体的善举时,例如,祂在周六治愈了一个一只手瘫痪的人(参阅玛12:9-14),法利赛人和法学士却指控祂违反法律。
基督新教中,救恩的核心观点建基于奥古斯丁与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理论,是指一个罪人得拯救,唯独是出于神的恩典(礼物)、单单藉信心靠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的救恩获得,而不是依赖个人的行为,更不是靠遵守法律(参阅弗
②歪曲的例子:圣经上明言:“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注:法律和先知指全部旧约】;“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使它更完善”(玛五,17),可是闪电派却糊说:[恩典时代(=耶稣时代)废除了律法时代
利玛窦在通过对中国文化典籍的深刻研究后,采用天主一词来指Deus,他认为古代典籍中出现的天和上帝,被中国人用来指一切力量和法律权威的泉源,是道德法律至高的约束者和捍卫者,他全知全能、赏善罚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