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铎与司牧关系的反省李占江 近几年来,许多教区存在着主教与神父合作上的问题,本文想从神学和教会法典的角度去分析“作为神职人员的职责”,从而总结出主教和神父应有什么样的关系。
通函中的一个段落特别提出与民事当局的合作,指出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不仅是教会法典上列出的罪行,也是民事当局所定的罪状。因此,主教们在各自的权限内与民事当局的合作是很重要的。
教会法典说,基督信徒至少应该在复活节办告解。这个法典条文可以溯自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时代,也就是圣方济各时代。这个法典成了一种激励,后来也造就了宽恕别人的机会,因为宽恕别人并不是来自人本性的行为。
教宗表示,他也要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其任务是依照教会法典起草一份文件,规定新部会应有的权限。起草後的文件将呈交给枢机咨议会,使之能在今年12月的会议中予以讨论。
枢机们在上一次枢机咨议会,即第19次会议中,审核了几份要呈交给教宗的报告,内容关於圣座宗教交谈委员会、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和圣座三个法院,即圣赦院、圣玺最高法院和圣轮法院。
这些都是在特殊的日子才能领第二次圣体,但我们再读1983年教会法典917条:已经领过圣体的人,可于同一天再领一次圣体,但只能在其所参与的弥撒中领受;而921条2项所规定的,不在此限。
天主教法典回顾了我们的传统:庆祝逾越奥迹的主日,根据宗徒的传统,应在整个教会内首先奉为当守的法定庆节,它接着又说:主日及当守的法定节日,信徒有责任参与弥撒(法典第1246条和1247条)。
获罗马授权虽则罕见,这类个案在教会法典中实属合法。《天主教法典》第1112条写道:「在缺少司铎与执事的地区,教区主教应先获得主教团的赞同和圣座的许可,得委任平信徒证婚。」
他取得教会法典学位後,於2001年进入圣座外交部门服务。博尔贾蒙席曾在圣座驻中非共和国、驻墨西哥,以及驻以色列和黎巴嫩使馆工作。2013年,他被调回圣座国务院与各国关系部门。
教宗按照教会法典第401条2项接受了印度达尔通格阿恩杰(Daltonganj)教区主教加俾额尔‧库朱尔(GabrielKujur)的辞呈,并任命哈扎里巴格(Hazaribagh)教区主教阿南德‧赳久(Anand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