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会的自身建设必须从现在就开始,而不要等待诸如中梵建交、国家某项新的宗教政策的出台、等待主教府的落成、等待资金的到位,等等。在当前阶段,中国教会有许多事情可以做,应该做,也能够做。
到今天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并没有出台,怎么能说地下宗教是非法的,地下宗教不守法?请问地下宗教非的是什么法?所谓的法是什么?是谁不守法?这些都是问题。
[68]这一新出台的法令直接关系到传教区教产的命运,尤其是其中的第五、六条,对传教区的打击尤为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