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该县道教双河观颁发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这是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颁发的首张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
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申请办理法人登记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这是申请法人登记的基本条件。
编者: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会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9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可以申请办理法人登记。
凡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不完全符合规定的,视情况予以临时登记、暂缓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2016年2月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民法总则》第90条、91条、95条,对社会团体法人制度的基本法律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7月14日签发验收合格证,截止7月18日下午北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正式批发了教堂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天津教区又增加了一座手续齐全,有形可见的光荣天主的圣殿。
覆文指出,成立教会公法人卫生领域活动宗座委员会是为了应对从事卫生相关活动的教会公法人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委员会将由一位主席和6位在卫生、不动产、经营、经济管理和金融行业的专家组成。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所有权、使用权证书。”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筹备后,由该场所管理组织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已经办理土地和房屋不动产登记的,提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属租借的,提供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和房屋安全材料);(六)合法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