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谷纪》记述天主将自己启示给梅瑟,称自己是慈悲宽仁的天主,缓於发怒、富於慈爱忠诚(卅四6)。因此,慈悲、宽仁、缓於发怒及富於慈爱忠诚是天主的四个属性。教宗表示,天主首先是慈悲宽仁的天主。
和所有跟随他以及所有反对他的人们的心态以及表现来回顾我们的信仰和我们回应上主对我们仁慈的恩召时也会受多元化信息的影响而产生对上主的认知、对人的认知、对自己的认知模糊不清的情况,所需要做的:就需要我们静下来,祈求圣神的助佑找到那个合主心意的点,做判断,做选择,最后完全的顺服于天主,承行他的旨意,如同亚巴郎成为信仰之父、梅瑟成了上主重要的旨意的传达者
教宗指出,从亚巴郎、梅瑟、厄里亚、依撒意亚、耶肋米亚的「我在这里」,直到圣母玛利亚的意义深远的「我在这里」,再到最後一个由耶稣回应的「我在这里」,都是真实的对话,而非「机械式的回应」,因为「上主与祂所召叫的人对话
他们在上主的使者梅瑟的带领下,花费40年时间穿越荒漠,进入自由的福地。在此期间上主颁赐他们法律,教导他们爱天主并以兄弟之情彼此相爱。
如果耶稣说不能处死这妇人,那他们就可以说耶稣触犯梅瑟法律,不是天主的人,是假先知,假先知也是要被处死的。
第九世纪英王Alfred执政时,根据梅瑟律法和基督的山中圣训,制定法律保障人的自由权。到十三世纪,英国制定大宪章(MagnaCarta)保障人权。
换言之,我们需要的是比天主偕同梅瑟所完成的「出谷纪」更深刻的体验,也就是心灵的解放,这单靠法律是无法实践的。」教宗强调,宣讲福音响应了人对正义的渴求。
教宗解释说:“天主圣言降生为人的奥迹早在旧约时代就开始准备,这尤其显示在天主的智慧与梅瑟法律结合的地方。
教宗由此提及梅瑟、亚巴郎、厄里亚,以及天主子民的经验。他说:「不论是个人或子民的救恩史,都扎根于启程、离开和前行的意愿,这并非自发的举动,而是回应召叫、信赖许诺。
这是教会历史上的首次公议会,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微妙的神学、灵修和教规问题,即信奉基督与遵守梅瑟法律之间的关系(参阅:宗十四27-十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