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一年的刑期内,那个第三者跟人结婚了,所有的事在那一年中不知不觉悄然消散了。这些是人打算的吗?如果不是天主奇妙的安排谁能左右的了谁?现在他已回来三年多了,一切都好。
假如我不和老公结婚,就不会认识天主,也许我还继续生活在罪里,不能自拔。
那年我和爱人吵架,妈连夜赶来了,我被爱人气得浑身发抖,妈对我说:别气坏了身体,我一直很想对你说对不起,因为户口(和爱人结婚时我是农村户口)我和你奶奶做得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婆婆上)婆婆:俺儿结婚三年了,我没孙子没孙女,好恼,我一见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原来是个不下蛋的鸡!(媳妇上)媳妇:妈,你咋又生气了,我给你做饭去。(端碗上)妈,快点喝点热汤暖暖身子吧!
这不是什么新鲜的说法,据记载,早在沙俄时期,俄国法律就曾规定,华人青年若与俄罗斯女人结婚,先要接受东正教信仰(教会登记,办法洗礼证书),之后需按照教规在教堂举行婚礼。
儿子、丈夫都先后逝去,家里的男人都不在了,这对我来说比雪上加霜还惨,这时已结婚生子的女儿也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孩子归我女儿抚养,从此后,我们孤儿寡母祖孙(三代)三人住在一起。
作为教友的她,即使是新教徒,她当然也明白神父和牧师不一样,做神父就意味着不能结婚。这一切,三治和他的女朋友都妥善解决了。
也许只有爱情的力量才能使我顶住压力,虽然结婚了,但我们没有住的地方。后来在一位基督徒的帮忙下,找到一个住处,才算有了自己的家。房东是一位心肠特好的人,经常为希望工程捐款。
1953年与萨特金·施莱佛结婚,育有5个孩子。其中女儿玛利亚·施莱佛与国际著名影星阿诺德·施瓦辛格结为伉俪。
结婚那些年我经常随丈夫带孩子们去寺庙玩,因里面有个主持我丈夫认识,关系不错,过去经常给庙里帮忙,所以我经常领孩子过去,拜佛、烧香、扣头、只知道初一、十五应进庙烧香、求神保佑,可我丈夫什么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