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被依法吊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的;(二)无法维持正常运行的;(三)无正当理由两年以上不开展宗教活动的
第七条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指导和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内部管理。
(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为了搞好宗教社会团体的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了《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加兰蒂诺主教呼吁道,教会的财产管理必须透明,必须符合基督徒原则。这关系到我们的可信度。主教明确表示:连贯、清晰、透明的管理对教会有益,对那些管理我们的人同样如此。它涉及每一位须要管理财富的人。
信德网讯1月27日,四川西昌教区召开了教区管理委员会一届二次会议,汇报和总结了教区各堂点的工作,并对来年的福传工作作了计划和部署。
2024年5月16日,《人民政协报》第8版刊发《民族团结进步见新效宗教场所管理谱新篇——河北省政协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聚焦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以下为文章全文。
该证书的颁发对于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和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产生促进作用。去年以来,安徽省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通知指出,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是指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及上述三类主体兴办的收留孤儿、弃婴机构(三类主体兴办的收留孤儿、弃婴机构,以下简称宗教界兴办机构)从事的收留孤儿
第六条国家宗教事务局主管宗教院校工作,负责宗教院校设立审批,管理全国性宗教院校。国家宗教事务局可以委托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使其管理全国性宗教院校的部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