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爱行动团的成员不惜奉献自己的时间为主的事业做工,他们发自内心的分享,让大家非常感动。通过此次学习,临汾的教友深受鼓舞,立志积极投身福传事业,以饱满的热情为教会发展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洪灾面前,神长教友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仁爱,回报社会,也真诚为受灾群众祈福,愿他们早日重建家园,恢复往日的生机与活力。
所以,他行动、观察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与圣依纳爵灵修密不可分。这种灵修显然具有福音的幅度,非常注重上主在现世的临在。这种灵修态度不是乐观主义,教宗也不喜欢这种说法,而是充满希望的态度。
圣咏一三六篇被视为是「大赞歌」,回顾了「救恩历史中最重要的里程碑,直到抵达逾越奥迹,在逾越奥迹中天主的救恩行动达到了高峰。」
她的行动影响了好多新来的小姊妹。她最喜欢印度德肋撒修女的一句话: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不能做伟大的事,但我可以怀着伟大的爱去做微小的事!
更有湖南的龚玛利亚说:我已82岁了,是一个半死的人了,行动慢得要命……现在捐200元钱,除70元为助学外,余下的待我死后,为我做弥撒!
新教友乔红梅、郝辣爱姐妹在福传中不仅用言语为主作证,更用切实的行动把天主的爱体现的淋漓尽致,她们在福传中,遇到两个八十多岁而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老人的儿女太忙,没时间去照顾自己的父母。
要有时间与人相聚对话、欣赏,要以默观的目光凝视,在他们身上看到天主临在,以更多行动举措胜过说话,见证福音的新生命,才是真正改变现实的爱之服务。」
智德并非胆小怕事、总是犹豫不决、不知道该采取何种行动之人的德行。不,这是一误解。它也不仅仅是谨慎小心。将智德置于首位意味着人的行动在他“智慧”和“自由”的手中。
面对这种可能导致解除婚约的情况,法律提出两种解决方式:公开的法律程序(如召女子上法庭),或私下行动(如写休书)。玛窦称若瑟为「义人」(zaddiq),即遵循上主律法生活、事事寻求天主指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