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我们将儿童从一个救助对象转变到权利主体上来;二是我们将养育行为从一种简单的施舍救济转变到应尽的责任上来;三是从仅对儿童生理的关注转变到全人关怀上来。
6.今年是《和平于世》通谕颁布的60周年纪念,我们可以仔细聆听教宗圣若望廿三世的训导:「任何人都有他生命的权利、身体完整的权利,以及一切为获得适当生活所必需应用方法的权利:这些方法中其主要者为衣、食、住
此外,关于人的真理,假设它是为了获得自由,因为在自由中我们发现众人都可以作为参照点的伦理道德的基础,它含有针对生死、权利与义务、婚姻、家庭和社会的公式,总之,伦理道德为人不可侵犯的尊严作了保障。
因为世界说:“你有了需要,就应该让它满足,因为你跟富贵的人们有同等的权利。你不必怕满足需要,甚至应该使需要不断增长。”这就是目前世界的新信条。这就是他们所认为的自由。
始终要促进生命,因为生命是每个人首要且基本的权利。」
会议由菲律宾天主教主教团及宗座家庭委员会举办,会上亦探讨了教廷一九八三年发表的家庭权利宪章在亚洲地区实践时所面对的挑战及影响。
基督徒和穆斯林分别占印度人口的13%和2.5%,少数派担心印度宪法明确保障的宗教自由权利遭到侵蚀。
‘加尔丁礼联盟’的圣召是保护我们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不要让这一诉求成为加尔丁礼宗主教公署的特权。
教宗在信中接着说:每个人的生命在天主眼中都是宝贵的,因此应不惜任何努力在世界上推动对每个人、每个民族与生俱来的权利和尊严的真诚尊重,无论他属于哪个民族。
他积极捍卫人权、国际人道主义权利,并为地区和平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