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宗徒以及伯多禄继承者的责任和使命。基督所强调的这些爱,按照圣经学家的注释可分为三个层面,由低到高的三个层面:1、爱人如己。
大会官方网站〈www.fabc.org/asian_mission_congress〉解释,这个亚洲大会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基督徒深化信仰,认识他们对传教工作的权利与责任,进而增强传教意识及明白传教的需要
当我们自己有很成熟的想法和看法的时候,对父母的服从就可以是听从了,但对父母的尊敬却是一生应尽的责任,不能因为他们老了,糊涂了,或者看事物没有我们透彻,我们就轻视他们。
照顾贫者是基督徒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当我们这样做时,却可能完全缺乏基督徒的爱。爱并不是说我们从来不责备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论断人这节经文并不是说你不可反对错误的事。
遵守诫命是每一个人要尽的责任,遵守劝谕是那些慷慨大方,勇于接受的人的选择。有三种诱惑是特别把人捆绑在地上,就是金钱财物、肉体享受和名誉地位。
内容有《教理》卷三、卷四,《宗徒大事录》《保禄书信》(十四封)、先辈传教士福传得与失、人际沟通、团队建设、福传与家庭、福传与社会责任、福传爱德实践活动。
第二是教育,作为自由、责任和发展的要素。最后是工作,为充分实现人类尊严。这是为「缔结社会契约」4所不可或缺的三个要素,没有这三个要素,每一个和平计划都无法持之以恒。
教会法赋予堂区主任司铎的职责是:宣讲天主圣言,举行礼仪,施行圣事——特别是主教委托给他们“堂区的”责任——以及他们给予信友悉心的牧灵关怀,特别是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
丝毫不能剥夺主教作为自己教区首席教理讲授员的使命,司铎团和他共享并分担同一牧灵职责,也不能缺省父母针对他们的孩子给予基督徒培育方面的特殊责任(参阅《天主教法典》774§2;《东方教会法典》618),也要让他们知道平信徒的参与
与其是专注于“权利”词令,我们更愿意关注的是培养“尊严”以及有益于团体、社会和国家的健康的“责任”意识。我们的职责是促进和确保他人尊严,而不仅限于自身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