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星的发现在这些人心中迸发无法抑制的喜乐,因为感动诚心寻天主者心神的圣神,亦使其充满欢欣。进入屋内,贤士们俯伏朝拜耶稣,献给祂适用于君王、适用于天主的珍贵礼物。为什么?他们看见了什么?
现在再回到你的日常生活,你的工作、家庭、学业中……但不要忘了我们共度这美好的十五分钟,尽可能保持静默、谦虚、收敛心神及对近人的爱!爱我的母亲,她也是你的母亲!
比尔以惊人之言描述这件唯一需要的事(参阅路10:42):不要把精力浪费在使人产生忧虑和心焦的事上,只有一件事是必要的,提起你的心神,爱天主。(全文完)
书中引用的,在每节经文后面画一个十字圣号提示我们务必慢下来,收敛心神,以虔敬恭谨的态度对待玫瑰经祈祷。众所周知,念天主经是在向天主诉说,念圣母经是在向圣母说话。
她的心神记忆着耶稣,充满玛利亚生活的每一刻。她的生命集中在基督身上,珍惜他的每一个字。路加写道,她「将这事存在心中」,永远存留在她的生命。
耶稣和门徒在一起的时候,也许是一些妇女看到了基督的双手是那么具有权能,既能使死人复活、瞎子看见、瘸子行走,又能使心神错乱的人获享灵魂的平静。
圣奥斯定说得好:“兄弟们,收敛你们的心神,问问你们的良心,不论做什么事,要抬头看看天主的脸色和眼光。”有时,人对探求真理及善美不太注意,或因犯罪而良心变为盲目。
即使平日里病症不发作时,心神仍然恍惚不宁。如果一旦发作起来,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一个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的妇人出现在眼前。03年12月末,我去医院被诊断为“臆病”。
但是现在,我们已死于束缚我们的势力,脱离了法律,如此,我们不应再拘泥于旧的条文,而应以新的心神事奉天主。那么,我们能说法律本身有罪吗﹖绝对不能!然而借着法律,我才知道罪是什么。
他说:“第一段从路加福音第一章四十六节到五十节,几乎是一种独唱的形式,圣母把她的声音举高到天庭,她用第一人称提到‘我的灵魂…我的心神…我的救主…万世万代将称我为有福的…在我身上行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