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异见和纠纷的方式是要通过在国会或法庭上公开辩论呢还是要诉诸暴力呢?经选举产生的领袖人物还值得信赖吗?
这就不是增加一条有关宗教问题的法条,写几句话的简单的事了,一旦涉及到某一法律本身内容的修改,不知要经过多少辩论、斗争,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很难说。把十几部、几十部法律全部修改一遍,需要多少年?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