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指出:「耶稣既没有以判官的姿态出现在我们面前,立即给我们定罪,也没有以司令之姿强迫我们盲从祂的指挥。
天主没有给人类编定程序,也没有强迫人类以某种方式行动,而是对人类说话。
第十处:耶稣在加尔瓦略山下,被强行剥去衣服,伤口流血不止,恶人还强迫耶稣喝酸醋苦胆,增强他的苦楚。第十一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行刑人用大铁钉穿透他的手足。
例如三名女孩被几个青年从汽车里扔出的燃液烧伤;还有15岁的梅西被老鸨强迫工作,甚至不准睡觉。修女说,她像麻袋一样被扔在街上,我想知道若是她的母亲看到这一景象会有何感受。
天主对我们拒绝的反应是坚决明确的,祂邀请所有的人参加祂的盛宴,带他们来,甚至强迫他们来,好的坏的。教宗说:“每一位都是被邀请的。没有人能说,我是坏人,我不能……。不是的。
此外,对于举报者、受害者和证人,也「不能强迫他们对案情三缄其口」。第二份文件也是诏书,由圣座国务卿帕罗林枢机和圣座教义部部长拉达里亚枢机共同署名,内容修订了《保护圣事的神圣性》手谕的三个条文。
首先是伦理和宗教生活不能成为焦虑和强迫的服从,而是应成为爱的原则;其次是爱天主和爱近人必须是一起且密不可分的。这犹如镜子中的浮动,在其中爱天主和爱近人彼此相互反映,而不是一个存在而另一个不存在。
今天我一如往常催迫女儿起身,送她参加夏令营活动,自己好赶去教堂望平日弥撒,因为起得有些迟,所以来不及将今天的读经先看一遍,打算坐在第一排用心聆听,读经一是出谷纪第一章8-14节“有位不认识若瑟的新王兴起,统治了埃及……严厉地强迫以色列子民做苦工
黄先生并没有强迫儿子,而是把他送到篮球场,自己到堂里望完弥撒后再到球场把儿子接回家去。他的女儿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也不再去教堂参加活动了。
这些献仪是强迫的吗?答:上主吩咐梅瑟让以色列子民“甘心乐捐”,自愿地献上金、银、铜、毛线、皮革、木材、油、香料和宝石等。这些献仪并非强迫,而是表达他们对天主敬爱与回应的自由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