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梵蒂冈部会的支出管理和公共合同的透明度,教宗方济各借由两道手谕加以规范。文件已于元月16日公布。第一份文件是手谕形式的宗座牧函,教宗借以阐明圣座部会日常行政管理的「限制和模式」。
在管理方面,卡斯巴主张要用“民主”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的目标是达到完全的合作。否则,彼此之间会产生争斗,不会有合一的存在。 卡罗特是比利时的耶稣会士,当代的神学家。
他说,堂区管理要做到条理化、正规化、合法化(合乎法典),堂区收入及支出帐目每年必须向教友公布;要重视朝圣的真正意义,重视在本教区内的朝圣,集体省外朝圣事前要向教区报告;要积极维护圣堂的严肃、庄严,严禁在圣堂内举行晚会
答:《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根据这一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属于“非营利性法人”中的“捐助法人”一类。
在细节上,教宗规定主业会从属的梵蒂冈部会不再是主教部,而是圣职部。主业会的监督,即最高领导人必须向圣职部每年提交关于这个属人监督团状况的报告。
《本笃规程》合一篇序文和正文七十三章,原文字数约九千字,仔细规定修道院中不同位置的人的行为规范和组织的运转程序。若要以中国传统作比,也许类似礼经。
另外,圣礼部强调应防止下述违反礼书规定的流弊:在举行弥撒圣祭时,即使只有一位辅礼员参礼,也不许可不穿礼服,或仅在修道袍或会衣上、甚或在便服上佩上领带。
我认为,少数教会负责人只是强调个别原因,诸如“不买门票不好管理、无法开支教会的花费、无法修建和维修”等等,我想这个客观原因实在有些牵强,试问,各地教会巨资修建的圣堂,门票收入能占百分之几呢?
慈幼会于八零年接手管理,迄今已服务逾二千名儿童和少年。因社会环境需要,少年城最多曾容纳逾七十名孩子,但前几年因相关社会福利法例规定,令人数锐减至目前的十七人。
1989年1月林家骏主教委任黎鸿升神父为主教座堂本堂神父,全权代理由澳门教区主教管理的主教座堂堂区事务。2000年2月奉委任为主教座堂主任司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