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服事人的生命乃是服事天主和每个人的生命,包括胎儿和长者的生命,受苦者和病人的生命,甚至那些令我们厌烦和反感的人的生命也应得到接纳、爱护和帮助。
在这里,教宗想到被剥夺生命权的胎儿、无法度有尊严生活的失业者、得不到适当教育的辍学者、被剥夺工作或强迫劳动的人、生活在不人道条件下的服刑人、遭受酷刑或被剥夺补赎机会的人、强迫失踪的受害者及其家属。
至于堕胎问题,教宗回答说,夺去胎儿的生命,是社会自己偷了自己的希望。多少胎儿有可能成为天才,为世界贡献新的事物?
人的生命,人本身已不再被当作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的首要价值,穷人或残疾人,如那些还没有用的将出生的胎儿,或不再有用的老年人,他们的情况更是如此。
然而,如果从对每个人深忱的爱出发,就可能实际有效地为生命服务,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以及为残弱、受苦、特别是为生命末期的人服务”。
简言之,依撒伯尔与玛利亚相遇的喜乐使她腹中的胎儿欢喜踊跃。教宗说:这也是教会向我们诉説的喜乐:我们是喜乐的基督徒,我们要竭尽所能表明我们深信已得到救赎。
保护最脆弱者、胎儿或老年人的权利是多么地不舒服,这似乎影响了我们的自由感。教宗最后总结道:愿你们分享家庭的福音,成为世界的喜乐!
接着,教宗举出一系列不可推辞的义务,其中包括伸张正义与平等、关心饥饿和贫穷问题、对抗儿童受到侵犯的创伤、关注移民和难民现象,以及保护人的生命,包括胎儿和需要得到医治的人。
为胎儿作检查(梵蒂冈新闻网)生物伦理法“既没有公义也不公平”,因为其中的一些内容将有父亲的孩子和不会看到这一基本权利的孩子区分开来。
教宗说:“生命是天主的工程,不可否定任何人的生命,连最弱小无法自卫的胎儿和有严重残障的人的生命也不可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