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
慈善与社会公益者,应享有法人之待遇,在相当限度之内,准予免税等项保障,如是则国内将永无政教冲突之事变,而公教信徒势力于阐扬真理,促进文化,尽忠国家,服务社会,必使咸臻强盛及安宁之域,而后我中华民国享有国际间伟大光辉之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