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的实施,对院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公布之际,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就《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2月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自2022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7号《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0年1月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公布之际,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就《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月8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近日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5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6号公布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宗教院校管理,促进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