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释道,这份文件表达出教宗「至高无上的权柄」:「若以法学家的目光来看待这个程序,会在这法规上得到一个扭曲的观点,并能找出若干不符合民法的意义」。
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4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2022年1月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则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
如果离婚者按照民法再婚,那么,他们就处在一种客观上相反神律的状态,因此,只要是他们还处在这种状态,他们就不能领受圣体圣事6。
总理温家宝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完)摘自新华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局长王作安 2021年1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其成员为:教区主教或其代表任主席,另外至少三位精于经济事务及民法,且诚实可靠的人,他们可以是平信徒或司铎(can.492#1)。成员任期为五年,届满可连任 (can.492#2)。
现如今,所规定的时限已过,鉴于各主教团和罗马教廷各部会的意见,在评估了这些年的经验之后,为了更好地落实各项规定,在保持《天主教法典》和《东方教会法典》有关制裁与诉讼规定不变的前提下,现规定:第一题总则第一节适用范围第
2、盟约性:这不仅是指民法上的婚约证明,更重要是指男女双方在天主面前的婚约关系的确认。是进入了天主所设立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中。这是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分开。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宗教院校管理,促进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是指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