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主教团在二零零一年的《尊重生命》文告中写道:「可悲的是,教会认为,『自杀是大罪,违反生命的主宰天主的行为』。这立场一直让人感到教会冷漠,具判断和歧视。我们承认此点并悔改。
我们有许多人不办告解,也有好多人办了告解也不妥当,隐瞒了许多大罪,这样去冒领圣体,是亵渎耶稣的大罪,所以一定要妥当领受耶稣的圣体,这样耶稣才会降福我们。许多教友因着苏神父的劝导妥当地办了告解。
因我们不知道死期何时而至,信天主一生,若带着大罪而死,岂不遗憾至极!纵然我们没有大罪,但是小罪多了同样影响我们接近、热爱天主。
巴:一个附魔的人和一个有大罪的人,领圣体有何不同之处?神父:区别的地方是:犯了大罪的人,灵魂是受到污染的;一位附魔者,可能身体上受到魔鬼的禁锢,但是他的灵魂可能是洁净的。
因此教宗呼吁:与其犯大罪进口武器,不如进口想法、和平、创造力、接纳异己的观念,尊重彼此的宗教信仰,尊重天主所创造的人,以及遵循各宗教基本的教理爱你的近人。
胎儿是无辜的,他们被狠心的母亲抛弃了,他们连出生的权利都没有……十诫中的第五诫勿杀人,是受自科绝罚的大罪,可悲的是多少人却毫不在意!
有些圣人认为不信任天主是大罪之一。那么,我们为什么不信任如此亲近、如此美善、更爱罪人的天主呢?天主的奥秘凭借理智不容易理解,也会理解不当。或许,只有默观、临近和丰沛能帮助我们理解奥迹。
有的教友也这样说,我是不是犯了什么大罪,天主让我受这么多的苦?
是否还存有大罪瞒而不告?全年办过几次告解?参与几次弥撒?领过多少次圣体等等?这些理应成为我们信仰生活年终回头看的重点。
我们的大罪就像那长钉和长矛,深深刺透主耶稣心身,同时也刺透圣母妈妈的心!主耶稣甘心接受痛苦、死亡,圣母妈妈为了爱我们也甘心接受了亲子的痛苦;我们却从不甘心为主耶稣接受一丝丝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