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律,是指一个团体、民族或国家为了当前或以后众人或部分人的益处而制定的人的行为规则,如,家规、纪律和法律等。在常识上,“神律”是“人律”的基础,家庭或团体以“神律”为基础,制定当前的人的行为准则。
我们每个人,常常会因为“嫉妒”,而在家庭中、教会团体里和社会上,拒绝接受他人对我们的“善意”和救助。在“嫉妒”人的同时,我们也“拒绝了天主”。
这两位宗徒的经历也紧紧地呼唤我们,生活在当代的上主的门徒团体。仰慕他们的见证,我尤其想强调两个方面:“教会共融”和“信仰活力”。首先是“教会共融”。
在圣召中的新生活,就是我们基督徒不再为了自己而生活,不再为了团体而生活,却要为了主耶稣而生活,我们“或生或死,都是属于主”(罗14:8)。只要是基督徒,我们就是圣召,我们就有圣召。
阿拉伯基督徒团体虽然人数不多,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他们仅仅因自己的信仰而成为被欺压的对象。倘若我们考虑到这些人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长久以来也都与他们的邻居和睦共处,这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悲剧。
伯多禄继承人必须向众人宣讲谁是基督,生活的天主之子,但与此同时,他也必须关注那些受圣神启发的人口中说出的话,这些人接纳了耶稣的声明:‘你是伯多禄……’,以完全的资格加入使徒团体
你们的院校不是生产神学和哲学的机器;而是你们在家庭氛围中成长的团体。
教宗因此表示:作为牧人,我们必须远离使我们受损伤的各种诱惑:在时间安排上个人第一,几乎只顾自己的舒适,不考虑团体的便利;说闲话、说话真假参半,最后成了谎言;怨言不断,暴露出内心的失望。
然而,为仅占全国人口3%的基督信徒少数团体而言,教宗方济各的来访是与这位穷人、弱小人的教宗会晤的独特机会,因为许多人无法支付去罗马的旅费。
我现在争取的只求能享受土耳其公民的权益,因为这关系到我自己,也攸关教会与基督徒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