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遵守了他的承诺,为我们舍掉了自己的性命,用自己的血洗清了我们的罪,这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爱,试问还有谁可以做到?是他感动了我,走进我的生活,并引导我踏出了信仰的第一步。
价值观的认同不能否认的是有的修士主动或被动的选择了修道生活,但对于教会与奉献生活中所要求的可能不大认同,但因为选择这种生活,所以只能形式化的遵守,但是对于教会或者团体为什么这样要求知道的不清楚或者根本不认同
相反的,人民的领袖把救恩贬低为遵守那些由他们的智识和神学狂热所制定的613条法律。教宗说:他们不相信慈悲和宽恕,反而相信祭献。他们相信有条有理、一清二楚。这就是拒绝救恩的悲剧。
可以说犹太人对信仰的执着和对教律戒规的遵守坚如磐石。我们常常看到国外的元首就职、法庭作证等,都要求手按着《圣经》宣誓,因为他们大多是基督徒,有明确的信仰,宣誓对他们有着极大的约束力。
在些许摩擦後,这场会议立定了新皈依福音者应当遵守的几条简单戒律。教宗指出,召开这场会议以前,「墨守成规」的基督徒与塔尔索的保禄发生争执。
他们遵守全部诫命和规律,可是他们停滞不前。上主无法使他们成为天主子民间的酵母,因为这些人不前行。这是个问题:他们动也不动。而且,他们和我们之间还有些人走错路:我们所有人都会不时走错路,这我们都知道。
教宗说,我们很可能会觉得,只要我们遵守法规和传统,就是善尽本分,甚至认为自己比他人更优秀,即使不爱近人、心硬、自负和傲慢也无妨。教宗告诫道,人的法规不是天主的诫命;人的法规也绝不能替代天主的诫命。
教宗解释道,这项合成工作有利於他们保持在俗生活和奉献精神的融合,避免只在形式上遵守某些义务,却一无所获。此外,二者之间不存在屈从关系,既不是在俗先於奉献,亦不是奉献先於在俗,二者同时存在。
新兴的白拉奇主义则会导致信友们因遵守某些教会「规范」而自视过人(49号)。相反地,天主的恩宠总是促使人们超越「人的智力和意志力」(54号)。
倘若一个国家不遵守这些现代化、有教养的法律,或至少不愿在本国立法中引入这些法律,就会受到指控,遭到礼遇的迫害。这种迫害剥夺人的自由,甚至良心异议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