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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公布,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7-31

第五十三条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王作安: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2018-11-16

支持我国佛教、道教加强教风建设,遏制乱建寺庙宫观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商业资本介入,切断借教敛财利益链,遏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之风,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的名义助长宗教热。

《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公布
2024-01-05

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