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19日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宗教界与国外进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规范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提高聘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第18届“人与宗教”国际会议,于9月5日在米兰隆重揭幕。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宗教与文化:缔造新人文主义的勇气”。
印度比哈尔邦的一个为各宗教设的“祈祷中心”,最近揭幕启用。当地教区的副主教主持了揭幕礼。“祈祷中心”内不但有天主教徒举行礼仪的场所,也有其他宗教信徒祈祷的场所和不同宗教信徒一同祈祷的地方。
,揭示了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局长叶小文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及备案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局长叶小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第一条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
昨天4日上午,率领梵蒂冈代表团出席莫斯科世界宗教高峰会议的圣座基督信徒合一委员会主席卡斯帕枢机,在会上发言时重申了教宗的话。
,这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
中国宗教教职人员是指由依法登记的宗教社会团体认定、备案的各种宗教教职人员。
本报讯(通讯员张炳元)日前,济南房地产商纷纷打起宗教文化品牌,利用教堂地理位置环境优势,作为他们招商的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