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为了保存圣乐的遗产,并为了真正的促进圣乐的新形式,在修道院,在男女修会的初学院或书院,以及其它教会机构与学校,应该重视音乐教育和实习。
《礼仪宪章》明确要求:礼仪科目应列为修院及修会书院的重要课程;在神学院应列为主科(16);应学习遵守礼仪规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