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人类历史上所有人治高于法治的悲剧往往都是源自偶像化了个人俗世权威所造成的无知与荒谬,即,触犯了摩西十诫第一条(Ex.20:3;Deut.5:7)。
要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
教宗因此呼吁说:“我吁请有关政府和宗教当局不遗余力,早日恢复法治和人民间的和睦相处,使诚实忠信的国民知道他们可以信赖国家体制适当的保护。
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突出“导”字,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住院第五天开始发高烧,第九天把线一拆伤口全部感染、化脓,三院医生说有生命危险,我们哭着说想法治吧!
前不久,在4月26日的《法治日报》上看到一则让人震惊而沉痛的新闻:4月19日13点30分左右,湖南岳阳女子陈莉在长沙亚韩美容医院花了27万接受整容手术时丧命。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一个最正常、也是最重要的法治观念。正如刘澎教授所说:要解决这些问题,观念上需要有一个调整,观念转变了以后才能有政策上的改变,行动上的改变。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不断推动“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讲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