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邀请人成功,天主邀请人成圣。世俗告诉人:成功了才能得幸福;天主告诉人:成不了圣,丢掉永生。谈何幸福?世人成功了,便会说:我获得的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努力,很多人都想
圣经告诉我们:天主一创造了人类,就给了他们一条诫命(创2:16-17)。似乎没有诫命,就没有与天主的关系。
我们深知主耶稣留给我们的最大诫命是爱的诫命:全心、全灵、全意爱天主,以及爱人如己(参阅:玛廿二37-39),即我们蒙召爱主爱人、施行爱德。
(出20:20)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是天主十诫的第四条诫命,更是每位基督徒应当尽的本分。
在谈到行善的话题时他说:“天主的最大诫命是爱人,如果我连看得见的近人都不爱,我怎么去爱那看不见的天主呢?
(谷12:28-34)天主通过梅瑟颁给了犹太人“天主十诫”,然而,历代的经师们却将其不断地扩展成为六百三十多条诫命。将事情复杂化,常常是专家们的成果!
在“神律”,也就是“天主的诫命”的基础上,他们也制定了各种行为规范,甚至繁琐的法律解释。
“信德”出版的《圣经的象征》一书,论述了十一个树种的象征,如葡萄树、香柏树、柳树、无花果树、棕榈树等等,圣咏的开篇首先提到:凡不随从恶人的计谋,不插足于恶人的道路,而专心爱护上主法律的,和昼夜默想上主诫命的
天主十诫中最大的诫命,就是全心爱上主及爱人如己。(参阅玛22:37--40)基督将这爱近人的诫命归为他所特有,并且赋给了它以全新的意义。
‘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若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